各有關單位:
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了《關于發布智能電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25年度公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27/5654.html)。為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為單元整體申報,申報項目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指南任務,開展集成攻關。鼓勵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承擔任務。
3. 本重大專項由項目管理責任主體受理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管理責任主體對受理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為確保合理的競爭度,若申報團隊數量少于2個,該指南方向不啟動后續項目評審立項程序,擇期重新研究發布指南。若申報團隊數量低于擬立項數量3~4倍的,項目管理責任主體可不組織首輪評審,直接將相關申報團隊納入答辯評審環節。若申報團隊數量高于擬立項數量3~4倍的,項目管理責任主體可針對申報材料組織首輪評審,擇優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團隊納入答辯評審環節。
二、申報資格及限項要求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注冊時間在2024年3月31日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項目(課題)負責人應保證充足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年用于項目(課題)的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3.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聘用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4. 申報人在本次申報中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僅限申報1項;本重大專項的專項專家組成員不得參與申報;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5.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專項項目和在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和“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不在限項范圍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6. 對于本重大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需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卓越研究群體項目(原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聯合限項,項目(課題)負責人與項目骨干同期申報和在研的以上專項項目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本重大專項申報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作為申報和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及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的項目(課題)負責人或學術帶頭人。
7.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獲批延期后執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正式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4月15日8:00至5月15日16:00。
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4月15日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從2022年開始,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吳旻昊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63607567、63603851
科研部
2025年3月30日